劳工部:沙特雇主须在1个月内返还雇员护照

劳工部:沙特雇主须在1个月内返还雇员护照

发布日期: 2017/3/28 10:14:29  点击量: 1685

    转自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站
       据3月5日《沙特公报》报道,近日沙特劳动和社会发展部(劳工部)重申:禁止雇主保管非沙特籍雇员的护照,明确要求雇主必须在1个月内将护照返还其本人。违反该项规定的沙特雇主,按扣留护照的员工人数,将被处以相应罚款(2000里亚尔/人)。沙特内阁已于七年前正式废除了“保人”和“被保人”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雇主”和“雇员”。国家人权社会组织(NSHR)是最早提出废除“保人制度”的组织,认为雇主扣留员工护照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