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人员必读(出国劳务指南2014)

出国劳务人员必读(出国劳务指南2014)

发布日期: 2014/7/17 8:53:59  点击量: 4750

出国劳务人员必读(出国劳务指南2014)

如果您想出国劳务(派到日本、韩国的劳务人员称研修生),请认真阅读一下,它可以帮助您了解国家关于出国劳务的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解决在出国过程中或者在国外劳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防止上当受骗,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体现中国劳务人员良好素质和形象。

    

1、怎样获得出国劳务信息?

    答:一般情况下,您可以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获得各种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信息,也可以从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公司(简称“经营公司”)以及省商务厅认可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获得信息。

    

2、如何选择外派公司?

答:您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有山东省商务厅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可让公司出示《经营资格证书》原件。为避免上当受骗,您也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了解核实:

    (1)向山东省商务厅外经处了解咨询(咨询电话:0531-89013732);

2)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查询:

http://labor.shandongbusiness.gov.cn/entlist.php?type=1 

     另外,也可以通过各市级商务局了解本市的经营公司及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的信息和联系电话。

 

3、外派劳务和境外移民是一回事吗?

答:外派劳务和境外移民不是一回事,两者有根本的区别。外派劳务业务是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外派并负责在外管理,工作期满后回到国内。2008年之后,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境外就业职能划归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外派劳务管理政策执行,所以目前没有单一的境外就业服务中介公司。但是,公安部门也可以审批提供境外移民服务的中介公司,有些公司宣传可以协助在境外找工作,他们与外派劳务业务有本质区别。他们以移民为目标,签订与移民相关的服务合同,而外派劳务则目标非常明确,以在国外一定合同期限的工作为主,与经营公司签署《外派劳务合同》。

 

4、如何报名及报名前应该了解、注意哪些情况?

    答:如果您想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报名并派出,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正规的途径只有两条:(1)直接给全省任何合法的经营公司打电话咨询并报名;(2)通过当地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咨询并报名,但最终都必须向正规的经营公司推荐并派出。

关于报名注意两点:(1)咨询报名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服务平台向您收取报名费、服务费,请您一定向我们投诉。(2)千万不要通过没有经营资格的非法中介公司和个人报名,这些非法机构和个人经常虚假宣传和承诺,通过他们报名出国务工,您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咨询报名时,您要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1)去的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

2)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

3)工资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者通过经营公司转交给您,或者存入您的银行帐户。 

 

    5、出国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答: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1)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2)培训费:含培训期间的教材费、食宿费等,可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的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合格后,由省商务厅认可的考试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3)护照、签证费:护照由您自己申领,签证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按实际规定支付费用;

    (4)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

5)其他有可能的费用,如您前往经营公司的差旅费、与经营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等,按收据金额支付。

另外,按照国家规定,经营公司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这是经营公司为您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服务费不退还。服务费用的标准是: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具体交费多少,您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以日本为例,一般是2-4万元人民币。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作为一旦发生纠纷解决和处理问题的依据。

    注意:根据国家规定,经营公司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如果经营公司向您收取押金,请保管好证据,向省商务厅投诉举报。 

 

     5、出国服务费较多,有什么政策帮助劳务人员解决出国服务费?

答:为了帮助广大劳务人员出国务工,解决出国前交纳服务费困难问题,省商务厅积极协调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出台《出国劳务小额贷款办法》,目前很多经营公司已经与银行合作,为劳务人员办理小额贷款,用于交纳服务费,贷款一般从您在国外的工资中抵扣,具体可以咨询经营公司。

 

6、去非洲打工与去日本打工一样的吗?

答:一般来说,去日本、韩国由于当地国家法令规定,进入日本、韩国的外派劳务人员只能称之为研修生,而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劳务人员称之为外派劳务人员,本质上是一回事。

但是,随着我省在非洲、亚洲等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工程承包项目不断增多,需要越来越多的劳务人员,这种情况下我们称之为工程项目带动的劳务人员,目前以建筑工人居多。与去日本等发达国家打工相比,去非洲等国家的工程项目务工,也有一些不同:

一是,与您签合同的公司一般是实施境外工程项目的公司(这种公司也要省商务厅审批并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名单可在省商务厅网站查询),或分包项目的公司,不是外派劳务经营公司;

二是,您与实施项目的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外派劳务合同》,合同也必须载明《条例》中列明的11项必备条款;

三是,实施境外项目的公司一般通过外派劳务经营公司或服务平台招用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服务费用由工程项目公司承担,您仅需负担培训、体检、护照等费用。

 

7、为什么要参加出国前的培训?

答:外派劳务出国前的培训将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和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这是您的权利。按照规定,没有《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您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8、在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那些问题?

    答:您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到国外后您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在您与经营公司签订合同前,有权查看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确保您与经营公司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与《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相符。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载明的下列内容:

1)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合同期限;

     (3)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5)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6)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

     (7)劳务人员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8)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

     (9)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

     (10)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

11)违约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经营公司必须给您一份《外派劳务合同》正式文本,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未签订正式的《外派劳务合同》的,或者没有合同正式文本的,一定不能出国工作,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9、出国手续都包括那些?如何办理?

    答:出国手续包括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

    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有的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得传染病。有的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先办理个人资料公证。除了护照外,其他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

    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等。

    国外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外国雇主负责。

    办好上述手续,您就可以出国工作了。因经营公司或外方雇主原因不能派您出去,经营公司要退还您的服务费。如属您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国手续费不予退还。

 

    10、在国外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

    履约期满后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中止执行,您必须回国。回国后您可以要求按比例退还管理费,您的其他损失根据合同追讨。

 

    11、在外工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答:您在国外工作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雇主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加班费,甚至受欺负打骂等;还可能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紧急事件。发生上述情况时,您可以通过如下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1)您与雇主的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2)如果您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3)通过自己或经营公司均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以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或者进行咨询。

4)在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经营公司和使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请您一定要服从使馆的统一安排。

 

编者:需提醒出国劳务朋友的特别注意事项

一、国外并不是到处是黄金,注意不要上当受骗。有的地方工作十分艰苦,存在一定风险,出国前一定要了解所去国家的基本情况,确认自己能否适应那边的艰苦环境。

二、 遇到问题,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有违法举动。

三、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允许参加任何当地政治组织和邪教组织。

四、如果您需要将工资存入银行或汇回国内,一定要通过正规银行。不要为了赚钱轻易相信那些利息比较高的私人银行,避免受骗。

五、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出国务工期间,国家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您通过不正规途径出国务工,或者在国外违法犯罪,您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护。

六、您的护照、工作准证等重要证件,您可以委托派您出国的经营公司的现场代表或雇主统一管理,也可以自己保管。如由您自己负责,一定要妥善保管。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情况,请参加出国培训。

最后,祝您在国外工作顺利、生活愉快!